
朋友挖苦我註冊了這麼久的部落格一直沒寫半個字,居然不到一個月還有半百的人到訪。
其實,說穿了,除了兩三個人走錯路不小心闖進,大概就是地主自己不時過來瞧瞧。果然沒有奇蹟,既沒有路過大小便的,也沒有不小心冒出來的雜草。
但聽過朋友的挖苦,我有點不服氣。部落格有什麼難?有半數的部落格只是拿短槍獻寶,只要不怕自暴其短就行。現今馬路自拍的人都不臉紅,我又有什麼見不得人。何況,管你老鷹還是小鳥,有沒有能見度還是個問題。
就像部分藝人碰到跟拍不是打就是罵,好像狗仔不是父母生養的。我有時會發奇想,如果兩造的身份對調,藝人變狗仔,狗仔變藝人,彼此迫於生存現實必須扮演自己的角色,也許大家的心理都能健康。或者不能做到這一步,請這些藝人再耐住性子,等過兩年不紅了,自然耳根落得清淨。再更有氣魄的,提早退出這個圈子也行。這個社會這麼自由,要幹啥都成,自然你不想幹啥也成。偏就是想放捨不得,又想得名得利,又不想受到干擾,似乎只想佔盡好處。許多人除了自殺上社會版,平常要在媒體露臉談何容易。得到便宜尚且賣乖,真反應過火了,看來就有點矯情噁心。好像公公尖著聲音說道:真討厭,人家怎麼這麼紅啊!
相對這些紅火,比較不紅的藝人鬧點新聞博個版面反倒顯得自然多了。
斑竹不是不是鼓勵侵人隱私,只是覺得啊,有時少點火氣,多點寬容。嫌下雨煩的,試著享受雨中閒情,多看看農夫臉上的喜悅,不要動不動冒火。
可能年紀大了,不然哪來這麼多廢話。
既然廢話寫了也沒掉根頭髮,我就來替自己掙口氣,印證部落格是平民文化,誰都能寫。未來的時代也許個個都是部落格「作家」,反正讀者變少,作家屆時難免孤芳自賞的寂寞。不過在嘗試以部落格取代紙本札記時,說不定跟我一向的考試成績一樣,也能低空飛過。雖然不能做人中龍,十個裡贏個兩三個也多少滿足虛榮心。
告白完畢成軍目的,明眼人也都知道不是支正義之師。那麼有關文章要肩負的道德使命,就不要為難在下我了。贏得朋友的一杯珍珠奶茶,大概就是這個版的大部分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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